【醫藥新知】公立醫院藥費改制:改以「每4星期」為單位,拆解新收費模式與政策影響
醫院管理局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公營醫療服務收費改革,大家習慣新收費模式未呢?
其中一項受大眾關注的調整,在於專科門診與家庭醫學門診(普通科門診)的藥物收費模式。新機制將收費週期縮短,改以「每 4 星期」作為一個獨立的收費計費單位。以下我們將客觀拆解這項新政策的具體內容、數據變化與政策出台背景。
新舊收費模式對比
在新制度實施後,專科門診與普通科門診的藥物收費皆精細化至按週期的時間長短按量收費。以下為新舊機制的具體對比:
門診類別 | 舊有機制 | 新實施機制 | 以領取 16 星期(約4個月)藥物為例 |
專科門診 | 每種處方藥物收費為 $15
(每16星期計) | 每種處方藥物收費調整為 $20
(以每 4 星期為一計費單位) | • 舊制:每種藥物只需支付單次定額的 $15
• 新制:16 星期包含 4 個收費週期,每種藥物收費調整為 $20 × 4 = $80 |
家庭醫學門診
(普通科門診) | 藥物費用通常已包含在診金內 | 每種處方藥物調整為 $5
(以每 4 星期為一計費單位) | • 舊制:$0(不另收藥費)
• 新制:16 星期包含 4 個收費週期,每種藥物收費調整為 $5 × 4 = $20 |
相關保障措施
全年收費上限:為減輕病患者的財政負擔,醫管局為合資格市民設有全年 $10,000 的合資格醫療服務收費上限(不包括自費藥物及臨床醫療儀器)。
費用豁免安排:一旦病人在公立醫院的合資格累積開支達到該上限,其後於同一年度內收取的合資格公共醫療費用(包括專科門診、普通科門診藥費等)將予以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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